315到了,有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,隨著“3·15”臨近,汽車行業(yè)出現了大量密集的汽車召回,有的品牌甚至在“3·15”前的一個月內,連續(xù)多次召回。
與汽車召回形成鮮明對比的家電產品召回數量可謂是屈指可數。
事實上,家電是消費品中最受消費者關注的一個消費品領域。在歷年的消費投訴中,家電也是常年維持的第一大投訴欄目。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此前發(fā)布的《2020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》,2020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商品類消費者投訴439351件,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共94366件,占商品投訴總量的21.5%,在所有商品大類中位居第一。
雖然家電質量問題嚴重,但是因為長期缺乏完善的召回制度,真正實現召回的案例并不多。
去年5月份,中國產品安全與召回信息網對外公示44條電子電器緊急召回信息。據統(tǒng)計,被召回的電子電器廠商共有40家,不乏有像飛利浦、蘇泊爾等知名家電品牌,也不乏在售的多款熱銷產品。
今年1月初,四川鑫安潔爾科技有限公司向四川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備案了召回計劃,決定自 2021 年 1 月 18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18 日止 , 召回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期間生產的部分鑫安潔爾飲水機,品牌:鑫安潔爾,型號: JYR-T 550W ,召回產品數量共計 15 臺。 2月初,蕪湖三個太陽電器制造有限公司按照《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的要求,主動向安徽省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報告了召回計劃,將自即日起,召回2018年4月至5月生產的ST-A型號的取暖器,涉及數量為7臺。
可見今年涉及家電召回的產品多是取暖器、飲水機、加濕器等小家電產品。
值得一提的是,去年1月1日,《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正式實施,這項規(guī)定也被打上了“史上最嚴”召回政策的標簽。據了解,該《規(guī)定》將消費品定位為“消費者為生活需要購買、使用的產品”,電視機、空調器、電冰箱、洗衣機等大家電產品,抽油煙機、煙灶等廚電產品以及各類小家電產品都將受到規(guī)定的制約。
《規(guī)定》中所謂的“缺陷產品”指的就是,因設計、制造、警示等原因,致使同一批次、型號或者類別的消費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、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。
隨著該《規(guī)定》的正式實施,意味著接下來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例行抽查中出現的質量不合格、能效不合格等家電產品,均有可能被要求召回;與此同時,用戶在使用過程中發(fā)現的產品安全、質量問題,如果呈現批量化特征,生產企業(yè)也將被強制承擔“召回”責任。
如今,家電召回制度是有了,但國內企業(yè)對缺陷產品的召回可能還是有一定的顧慮。在我國消費者的意識中或者在媒體的宣傳中,家電召回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,很多企業(yè)想召回也不敢召回。
其實,企業(yè)召回是負責任的表現,有些召回甚至是預防性的。產品可能存有安全隱患的原因有很多:在設計初期由于認知局限性而不了解、原材料供應商選材問題等等都可能造成產品的不完善。有些產品并非存有質量問題,而是企業(yè)考慮到可能會存有某種隱患,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而主動召回。
在國外,社會輿論及媒體輿論對家電召回持客觀態(tài)度,將召回看做是一個企業(yè)負責任的表現。
所以大家應該把召回看成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,消費者的理性肯定、包容態(tài)度,對于下一個、下下一個甚至更多家電企業(yè)主動承擔召回責任,也會營造了一個良好的用戶輿論環(huán)境。
“召回不可怕,就怕不召回。”這應該是家電企業(yè)和消費者之間和諧共存的哲學辨證。